如何进行申请? 家属向逝者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办法》要求,骨灰撒海活动实行有组织地进行,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清明、冬至前后各一次,具体人数视登记情况、船只载客量、船期安排、天气海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登记人数较多,则视情况适当增加活动次数。原则上每次撒海的骨灰不少于10具。
如何进行申请呢?逝者亲属要向逝者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骨灰撒海申请;逝者为集体户口、驻甬部队现役军人、在甬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其亲属向集体户口或部队、院校所在地(外来务工人员暂住地)乡镇(街道)提出骨灰撒海申请;填写《宁波市骨灰撒海服务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逝者火化证明及复印件;逝者户口簿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在逝者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逝者亲属持《宁波市骨灰撒海服务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向骨灰撒海服务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据了解,目前宁波惠民殡葬政策服务定点单位、可开展骨灰撒海服务的单位为宁波同泰嘉陵人文陵园。有意向报名或咨询的市民,也可拨打电话8306299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