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2月16日中午12点10分,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幢楼房整体坍塌,造成1死1伤。
昨天,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江东区徐戎三村房屋倒塌事故调查组终于公布调查结果: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墙体拆改和工程质量两方面原因综合影响导致的责任事故。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江东区房地产管理处、江东区城管局、江东区明楼街道办事处五部门相关责任人被处理。记者 樊莹 摄影记者 张培坚
事故原因 墙体拆改和工程质量差是主因
“从调查看,徐戎三村2幢房屋拆改承重墙体、违法搭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房屋外立面情况非常普遍,每层都存在拆改现象,尤其是底层承重墙体拆改最为严重。”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宁波市安监局副局长许清辉说,目前已查明的拆改情况就达8处,其中103室有5处。
许清辉介绍,由于承重墙体拆改严重,导致底层大部分墙体承载力严重不足、部分墙体稳定性不能满足要求,尤其是103室东侧外的承重墙体的严重拆改,导致部分墙体进入了承载力极限状态。
调查同时发现,尽管该房屋的设计满足当时的设计规范,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部分结构材料强度不足,防潮层施工不规范。
经抽样检测,部分圈梁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指标要求,墙体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普遍偏低;调查范围内的砖块抗压强度离散性较大,部分不能满足设计指标要求,这些工程质量问题都导致了墙体承载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