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发布消费预警
消费者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有哪些误区?应注意哪些问题?宁波市教育局昨日公布了消费者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希望广大家长从“美亚关门停业”事件中吸取教训,理性消费。
误区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宁波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一定数量无证办学或超范围办学的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没有“办学三证”。建议家长一定要先检验“三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收费备案表,或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未签合同。“快速提分”、“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建议家长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根据合同依法维权。
误区三:不抵促销诱惑,提前消费。不少培训机构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建议家长先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中期续约,以降低消费风险。
误区四:没有索取发票。建议消费者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签订培训合同并妥善保存,同时可根据《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培训机构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记者 成良田 通讯员 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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