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事@鄞州横溪派出所
辖区距宁波市区22公里,有“鄞南福地,灵秀横溪”之美誉,镇域面积87.53平方公里,下辖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全镇在册人口28069人,外来人口15328人,所里共有民警12人。
一句话认识一位民警
沙武杰:再过几天,26岁的沙警官就要结婚了,最近忙着破案,喜糖堆在派出所里一份都没发出去。沙警官说自己的爱好是破案,看我笑了,他又补充说还喜欢骑车,爬山。
鄞州横溪镇周夹村的一处厂房,蓝色铁门紧闭,门口铁锈色的排水沟里还散发着阵阵刺鼻的味道。
横溪派出所民警沙武杰打开厂房,一股股强烈的酸臭扑鼻而来,我的胃里也翻江倒海。除了一套电镀流水线,厂房里还堆放着许多大小不一的石槽,用管子一个个连接着,石槽里装满各种颜色的液体。这些管道一直连接到工厂墙外的两个地下水池,最终排向厂区外。
这是一家刚刚因非法直排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而被查处的黑工厂,老板秦某目前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这是自今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实施以来,鄞州首例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今年8月中旬,鄞州区环保局鄞南环保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横溪周夹村一处厂房周边时常飘出刺激性气味,周围还有黄色酸性废水排出,怀疑是非法电镀项目。
环保部门随后介入调查,根据对厂房周围提取的黄色废水的检验,发现这些废水的pH值小于2,表现出强酸性。
环保部门随后与横溪派出所取得联系。
民警沙武杰和同事介入调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走访,民警发现,这家厂房平时大门紧闭,但车辆进出十分频繁。
8月31日上午9时,横溪派出所出动10名警力,和鄞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一起,对工厂突击执法。
当时正好有一辆货车停在厂门口,2名工人刚将车上货物卸下,另2名工人还在流水线前操作。
工作人员对现场环境、设备进行拍照摄像,并对污水进行取样,全面保存证据后,民警将四人带回所内询问。
经查,其中两人为运货司机,另外两人是员工,厂房老板姓秦,安徽人,当天听到风声逃回老家。
民警将秦某列为网上逃犯。
10月13日,秦某在安徽老家落网,昨天凌晨被带回宁波。
目前,秦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沙警官介绍,今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鄞州区环保局鄞南环保所所长李飞君介绍,《解释》第十条专门对“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界定:
即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如“灭蚁灵”、“二恶英”等以及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都属于“有毒物质”。
而秦某电镀厂内排放的废水未经处理,取样结果显示废水中含有的铬等重金属含量超标100倍以上,直接排入外环境。
(来源:都市快报 通讯员 俞晓勤 记者 陈超 摄影 任烨)